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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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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督导工作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以促进学校各项教学制度的落实,促进各教学环节的实施为根本任务,对全校的教学管理、教学运行、教学质量等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及指导,在不断探索中初步形成了具有学校特色的督导机制。

2014年5月,学校修订了《新葡的京集团8814教学督导条例》,确立了我校实施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的工作机制。同年,又制定了《新葡的京集团8814教学督导员、评价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院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各学院也确定了二级评价员,初步建立了院级教学督导机构,构建了校院分工合作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两级管理体制下的教学质量督导与评价体系,目的是督导重心下移,进一步强化学院自我质量监控功能,充分发挥学院专家的学科、专业对口的优势,促进督导工作与学院教学管理的紧密结合,逐步实现督导职能由重“督”到重“导”的转变,使教学督导与评估机制运行顺畅,形成了校院教学质量保障工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各有侧重的局面。

我校现聘请有13位校级教学督导员和72位院级教学评价员,他们深入教学一线进行现场听评课,为全面掌握我校教师队伍的教学水平和学校的整体教学状况,提供了最直接的依据。

质管处每周不少于两次对全校各教学现场开展日常教学巡视,对教学现场秩序进行实时监控。

学校会定期召开教学督导工作例会、师生座谈会、教学督导工作专题研讨会和应届毕业生代表座谈会,广泛倾听和掌握师生关于教学管理、教学质量和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梳理汇总后,向相关部门反馈,并跟踪落实整改,不断促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同时,质量管理与评估处会将每个月的听评课情况和教学巡视检查情况以每月一期的《教学督导工作通报》的形式进行发布,有效促进了教学秩序的规范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学期末,质量管理与评估处会综合学生测评、同行评教、教学督导评价和教学资料检查四个方面的内容开展四维一体的学期教师教学质量测评工作,做到了过程督导与整体评价相结合,有效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其中,学生参评率每年达到95%以上,95%以上的教师教学测评成绩达到90分以上。

通过“督教、督学、督管”,学校能够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的教学工作情况,及时反馈信息,及时做出应对之策,确保了我校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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